3月28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成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交纳的通告》。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,可以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交纳。按照通告,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孙辈的相关开支,根据每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交纳。
上海国家财会学校校长李旭红觉得,这是一项造福千家万户的实实在在的福利,作为优化生育新政的配套支持举措之一,提高婴幼儿照护成本的税后扣掉,有促使降低纳税人扶养孙辈负担,展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哺育的鼓励和照料,有促使推动人口常年均衡发展。
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新政施行,与此前的个人所得税变革产生了良好衔接。至此,从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,到住房房租、住房按揭年息、大病医疗、赡养老人,这七项专项附加交纳新政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状况,实现了纳税人各阶段开支全覆盖。”北京学院经济大学校长刘怡说。

按照新政规定,在详细交纳形式上婴幼儿照护费用扣除比例,父亲可选择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交纳,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交纳。监护人不是父亲的,也可按上述新政规定交纳。
“既容许家长双方平摊扣掉,也容许家长中一人扣掉,同时还容许指定的监护人交纳,展现了在契税机制设计中充分考虑家庭诱因的观念。”李旭红觉得,此项新政承袭了我国契税变革中的成功做法,辅以定额交纳的方法,既能达到税改目的,又使纳税人更为便利地荣获了税改红利,在具体交纳总额上也与孙辈教育专项附加交纳标准保持一致,基本合理。
财政部税政司、国家国税总署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,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,专项附加交纳可以在报送当月交纳,也可以在之后中旬发薪水时补充交纳;平常发薪水没有交纳的,或则没有任职雇请单位的,也可以在次年申领汇算清缴时补充交纳。
比如,纳税人的孙辈在2021年10月出生,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交纳享受条件。纳税人4月末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雇请单位,单位在领取4月末薪资时即可为纳税人报送1至4月末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交纳。
还要留意的是,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,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交纳信息婴幼儿照护费用扣除比例,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新政自2022年起推行,所以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补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契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。
据了解,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交纳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交纳一样,推行“申报即可享受、资料存留备查”的服务管理机制。纳税人在报送享受时,可通过相机个人所得税APP补报,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孙辈的姓名、证件类别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交纳分配比列等信息,无需向国税机关申报证明资料。纳税人还要将孙辈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存留备查。
假如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市民身分证号,可选择“其他个人护照”,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状况,不影响纳税人享受交纳。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则市民身分证号的,及时补充更新即可。假如婴幼儿名下是美国签证、外国签证、港澳市民往来香港通行证、台湾市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身分护照信息,也可以作为补报护照。(记者王观)
《人民晚报》(2022年03月29日第02版)